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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—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、 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

2023-06-15

  各位同学:

 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促进大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鼓励大学生刻苦学习,奋发向上,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、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,用于表彰奖励我院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学业成绩、思想品德、创新实践、科技活动、文体活动、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在校生,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。

  现将我院2021-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、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优秀学生奖学金、优秀个人

  一

  评选对象

  全日制本专科(含高职扩招)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。

  二

  评选条件

  1.热爱祖国,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,社会责任感强;思想积极上进,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,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体系;

  2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校纪校规,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,关心集体,爱护公物,热心公益;热爱劳动,讲究卫生,勤俭节约;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;文明礼貌,诚实守信;

  3.评奖年度无任何违纪处分及违法行为;

  4.学习态度端正,刻苦钻研,严谨求实,积极实践,勇于创新;2021-2022学年课程考核全部合格,成绩优良;

  5.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,努力提升综合素质,自觉锻炼身体,保持身心健康。

  三

  评选要求及奖励标准

  1

  优秀学生奖学金

  (1)一等奖学金:综合素质测评排名、学习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20%,按照学习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评选,评选比例为2%。奖励标准为1500元/年/生;

  (2)二等奖学金:综合素质测评排名、学习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25%,按照学习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评选,评选比例为5%。奖励标准为1000元/年/生;

  (3)三等奖学金:综合素质测评排名、学习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30%,按照学习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评选,评选比例为8%。奖励标准为800元/年/生;

  2

  三好学生

  学习成绩排名、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15%以内,满足条件者均可申请“三好学生”,并给予奖品奖励。

  3

  优秀学生干部

  (1)担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;

  (2)成绩合格,取得当年所有应修的学分;

  (3)在同年级、同专业的所有学生中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为前50%以内;

  (4)工作积极主动,富有成效,工作中能顾全大局,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,公道正派,光明磊落,不弄虚作假;

  (5)奖励标准为200元/年/生。

  4

  抗疫、抗洪先进个人

  (1)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,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
  (2)积极弘扬奉献精神,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,积极参与抗疫、抗洪志愿服务行动,在抗疫、抗洪志愿服务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过程中有突出贡献、感人事迹,志愿服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影响力,受到服务组织、学院及以上单位表彰者;

  (3)全院评选数量为10人;

  (4)奖励标准为200元/年/生。

  5

  学习单项奖

  在本学年院级各种学科竞赛中获第一名者;省、部级以上竞赛取得名次者;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优秀者、六级考试通过者。奖励标准为300元/年/生。

  6

  自强不息奖

  家庭经济困难,但能自强自立,积极奋进、品德优良、遵纪守法,在集体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、号召力;完成工作情况良好且学习成绩排名、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30%。奖励标准为200元/年/生。

  7

  精神文明奖

 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(救人、救灾、拾金不昧、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),并受到服务组织、学院及以上单位表彰者。奖励标准为100元/年/生。

  8

  文体积极分子

  积极组织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,对开展体育锻炼、活跃文娱生活起到带头作用的先进个人。院级运动会破记录或省、部级以上运动会取得名次者,在院级各项文化活动比赛中获得第一名、在省部级以上各项文化活动比赛中获得名次的个人或团体。奖励标准为100元/年/生。

  四

  评选程序

  1.符合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提交申请表,并附成绩单、综合测评排名表、学习成绩排名表、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材料;

  2.辅导员老师审核申请学生相关材料后,以各班为单位召开班委会,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推选出初步推荐学生名单,并推荐至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审核;

  3.各二级学院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公示栏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,接受师生监督;

  4.公示无异议后,将拟获奖学金及优秀个人的材料报学院评审小组办公室复核;

  5.经学院评审小组办公室复核,公示(3个工作日)无异议后报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复查审核。

  二、先进班集体

  一

  评选范围

  大二年级及以上专业班级

  二

  评选内容和要求

  (1)班委会和党、团支部团结协作,富有凝聚力;班干部以身作则,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;

  (2)全班同学积极上进,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教育教学活动,出勤率均在95%以上;积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;自觉遵守校纪校规,无违法违纪现象;

  (3)全班同学学习勤奋,学风浓,班风正,班级平均成绩良好;

  (4)尊敬师长,讲文明、懂礼貌,遵守公共道德,自觉服从学校宿舍管理规定;

  (5)同学之间团结友爱,互帮互助,关系融洽;

  (6)各种活动和集体活动参与面广;

  (7)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不超过各二级学院参评专业班级的10%。

  三

  评选程序

  1.由所在集体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(申请材料不少于3000字);

  2.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组织集中风采展示,进行初评。

  工作要求

  1.评奖评优工作涉及面宽、时间紧、任务重。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,明确各项评奖评优的要求和规定,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格评选程序,确保评选质量。同时,要及时反应和解决评奖评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对学生有关评奖评优的申诉要认真及时答复;

  2.开展评奖评优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基本形式,各二级学院要通过评奖评优活动在学生中树立榜样,大力宣传先进典型,鼓励学生争取优秀、发展特长、开拓创新,引导学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。

  注意事项

  1.个人奖项需由学生根据文件要求提出申请,辅导员对成绩、排名等条件进行审核,根据成绩排名推荐参评学生,同时注意辅导员要求的截止时间。

  2.先进班集体需由所在集体提出书面申请,同时院内进行答辩。

  3.个人奖项学生提交材料包括:申请表、申请书封面、申请书、2021-2022学年成绩单、相关荣誉证书支撑材料(复印件)。

  4.先进班集体提交材料包括:申请表、申请书封面、申请书。

  5.申请书均为A4纸手写申请,落款为学院、专业班级(简称)、学号、姓名。